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
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52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452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标的/标包)编号 | 标段(标的/标包)名称 | 标段预算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中心城区标段(越秀局、荔湾局、海珠局)) | 1749.79 | 本项目不收取 | 500 | |
2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白云局标段) | 767.00 | 200 | ||
3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从化局标段) | 302.89 | 200 | ||
4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花都局标段) | 526.06 | 200 | ||
5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黄埔局标段) | 279.88 | 200 | ||
6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南沙局标段) | 302.78 | 200 | ||
7 |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项目 (增城局标段) | 593.90 | 200 |
注: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每个单位最多可兼中2个标段。
(二)项目概述:
为保证广州 低压集抄装置在线率和实抄率,保证数据采集准确性,对广州局范围内(天河、番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低压集抄用户进行运行维护,具体包括低压集抄用户的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并根据局方统筹安排,对部分区域低压集抄采集不成功的用户,每月进行现场数据补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具体分配数量详见标的物清单。框架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三)采购范围:本项目开展范围按区局进行划分,中心城区标段范围包括:越秀、荔湾、海珠,其他各区局标段按各区局管辖范围划分。天河、番禺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每个标段的中标单位具体负责该标段所属区局管辖范围内的低压集抄系统硬件维修,并根据局方统筹安排,对部分区域低压集抄采集不成功的用户,每月进行现场数据补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具体分配数量详见标的物清单。
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关联所有标的 |
(四):工期/交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3 | 非联合体投标。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6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
7 | 投标文件封面须具有单位盖章。 |
8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
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10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11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的。 |
1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条件的。 |
13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14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15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 | 关联所有标段 | |
2 | 从2016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1000万元。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所提交的证明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 ||
3 | 投标人分别按业务1、业务2进行单价报价,任一投标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任一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
5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
6 |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 | 施工方应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按行政区域划分,每个区域至少配备一名驻点人员,并组建项目运维管理团队,以响应业主业务需求,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取得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