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新城B10地块项目防水工程公告
招标编号:TC190W12F
1. 招标条件
兴隆新城B10地块项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承德市兴隆县城南侧南土门村,柳河南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兴隆新城B10地块项目防水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次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42611.6㎡,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容积率为2.00,总建筑面积为106788.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222.93㎡,其中住宅部分面积为83627.19㎡,商业建筑面积为641.86㎡,居委会及治安联防站111.45㎡,地下建筑面积21565.10㎡。住宅地上16-26层,地下2层,商业建筑部分地上2层。此方案共有高层居住建筑总计 11 栋,商业建筑1 栋。建筑场地地貌单元属柳河河滩。场地整平标高597.7-603.5m。 合同估算价 80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承德市兴隆县城南侧南土门村,柳河南岸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所示范围内防水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底板、侧壁、顶板结构,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墙、屋面、卫生间、厨房、阳台、露台、水箱间、水泵房、雨蓬、集水坑等)等施工内容,对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材料的供应、施工以及后续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安全、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试验、调试、资料归档等,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防水的具体做法及要求如下:地下车库底板、侧壁、顶板,地面、屋面、地下室外墙、厨房、卫生间、雨蓬等部位防水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底板防水卷材采用3mm+4mm厚单面覆膜SBS防水卷材(聚酯胎Ⅱ型);地下车库侧壁防水卷材采用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3mm厚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毡胎体);地下车库顶板防水卷材采用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4mm厚自粘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聚酯毡胎体);地下楼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防水采用1.5mm厚聚合物防水涂膜Ⅱ型;消防水池防水采用1.5厚聚合物水泥(JS)涂料Ⅱ型;出地面口部建筑屋面防水卷材采用1.5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3mm厚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毡胎体);屋面防水采用1.5mm厚聚氨酯涂膜+3mm厚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毡胎体);地下室底板3mm+4mm厚单面覆膜SBS防水卷材(聚酯胎Ⅱ型)底刷基层处理剂一遍;地下室外墙防水采用1.5mm厚聚氨酯涂膜+3mm厚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毡胎体),附加层宽度为500mm,底刷基层处理剂一遍;室内卫生间、水暖井、热力小室、带地漏的厨房阳台地面、凸窗上表面、卫生间300高、淋浴区1800高用1.5mm厚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膜;屋顶水箱间、生活水箱间、水泵房、水表间、热标间采用1.5mm厚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膜,四周翻起300(1800)高;集水坑、窗井顶板、钢筋混凝土雨蓬采用坑底、四壁刷1.5mm厚Ⅱ型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室外构件墙根部翻起300mm高;住宅楼有防水要求房间的防水层要在门口处外伸500mm,且门两侧各加宽200mm,卫生间顶棚采用防潮(1.5厚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膜)。以上防水做法均包括附加层,所有做法均以最终图纸、设计变更等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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