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W12A
1. 招标条件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滦平中冶名寓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土石方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次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37214㎡,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容积率为2.00,总建筑面积为109551.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428.00㎡,其中住宅部分面积为69609.16㎡,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为4045.58㎡,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605.57㎡,地下建筑面积35123.35㎡。住宅地上11-18层,地下2层,社区商业服务部分地上2-3层。此方案共有高层居住建筑总计 13 栋,商业服务3 栋,公共服务配套2栋。建筑场地地貌单元属冲洪积相,为牤牛河一级阶地。场地整平标高538.18~542.39m。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南5公里,处于京承走廊之间,距离北京城区165公里,距离首都机场120公里,项目用地西临滦阳路,紧邻S353省道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完成中冶滦平新城•观湖一期项目土方图纸设计及施工。施工前的准备、主楼及车库整体土方开挖、选定堆场并负责回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对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材料供应、安装以及后续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安全、成品保护等各方面的措施等,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包括各种施工材料按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土方施工的相关要求(城管、环保等部门),同时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及同行业竞争,满足总的施工计划,须积极配合必要的专家论证工作。(以项目招标定位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