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材料运输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招标采购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63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18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6〕46号)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复函》(物采函〔2016〕2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本项目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材料运输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枢纽乌西站(含)至乌北站(含),新建联络线长约13.1公里,改建芦草沟支线长约1.7公里。双线特大桥4584延长米/3座,单线特大桥3665延长米/2座。正线铺轨约23.18公里,站线铺轨2.53公里,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800米、困难6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新建生产生活房屋2644平方米。施工总工期按2年安排。工程投资估算按15亿元控制。
2.2招标内容:新建乌鲁木齐铁路枢纽乌西至乌北联络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材料运输车)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01包:材料运输车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材料运输车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辆 | 1 | 完好, 质量合格 | 2019年4月-6月 | 乌鲁木齐 | |
合计 | 辆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 其他要求:1、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通报处理。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2月 22日至2019年2 月 26日,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3:0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经办提供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 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3月15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3月15日10 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