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广州恒运热电(D)厂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广州恒运热电(D)厂 2019年液氨产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297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广州恒运热电(D)厂 2019年液氨供应采购,数量为1850吨,采购有效期为一年(供应时间从2019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5日)。供货方式:按招标人的生产需求分批次交货,每批交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批次为20-25吨,槽车运输,槽车接口需与招标人现场液氨罐接口匹配,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到生产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说明: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投标报价。 3.交货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合法有效存续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液氨)。 3、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自有车辆的需同时提供与运输方签订的合同)。 4、提供符合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行驶证、压力容器液容器使用证(2辆及以上)。 5、提供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及押运员的有效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各2名)。 6、投标人须承诺: (1)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5)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505元,标书售后不退,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3、购买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及网上发售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如没注册,须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 网站( )自行下载。 操作: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3月13日 9:00-9: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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