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 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
榆能化PP3装置微量水分析仪、微量氧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H16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 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 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榆能化 PP3装置微量水分析仪、微量氧分析仪采购及有关服务。PP3装置微量水分析仪6套、微量氧分析仪3套,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PP3装置微量水分析仪6套、微量氧分析仪3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ISO9001(或同等)质量体系(提供有效期内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3.3投标人提供微量氧分析仪、微量水分析仪在中国境内用于大型石化或煤化工项目聚烯烃装置且于2010年1月1日后投运并满负荷运行1年以上的3项业绩,且单个项目实际应用业绩微量水分析仪和微量氧分析仪各不少于2台,须提供合同(不含价格)复印件。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该标段经其正式授权的唯一商务代理商;须承诺主要部件为原厂加工,不分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需在中国地区拥有固定的的经营场所,能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其
3.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最新年度(2017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务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书); 3.8近3年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禁用(处于暂停期或取消交易资格)的黑名单,近10年内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在国内有售后服务部门,可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2月28日09 时00分到 2019 年3月4日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09时 30分 开标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 )、 ( tcitc.com.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发改委、北京石油化工工程 纪检监察。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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