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026/17-SB-1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氧氮制备系统设备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涉及SCR脱硝催化剂工艺特性实验室检测模拟烟气系统、催化剂全尺寸反应器,烟气换热及加热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数据采集和集控系统等设备,涵盖SCR脱硝催化剂工艺特性检测的全部流程设备,目的在于进一步保障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SCR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有效开展,保证催化剂检测技术服务所需仪器设备。本次招标设备为SCR脱硝催化剂全尺寸性能检测平台所需氧氮制备系统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报名并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如需继续参加,仅需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支付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氧氮制备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商,应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2015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同类型设备业绩(200Nm3/h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原件备查;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2-27 14:00到 2019-03-05 11: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2-27 14:00 到 2019-03-05 11: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9 09: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19-03-19 09:00 。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SCR脱硝催化剂全尺寸性能检测平台氧氮制备系统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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