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供热公司御龙湾欠费 律师服务费【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州供热公司御龙湾欠费 律师服务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连市金州新区华电供热 与大连通盛房地产开发 供用热力合同、承揽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于2017年11月已经生效,判决大连通盛房地产开发 应支付7,130,615.4元采暖费及违约金 、支付2,284,615.8元热源建设费及违约金 。诉讼过程中未办理财产保全。
2.2招标范围:拟招标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以实现案件执行回款目的。主要内容包括:1、代为申请执行;2、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3、代为进行执行和解;4、代收执行款项;5、代为签收法律文书;6、代为处理执行阶段其他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 2 项与房地产公司经济纠纷律师服务案例,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28日9:00时起2019年3月6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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