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耒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招【2018】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
2.4 工期要求:为18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耒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室外排水、道路、景观绿化、强弱电等工程,投资约469万元。 。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 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