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ZJTY10190229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文件(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文《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规模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文件(绍柯审批投[2019]16号)《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拟建设4台750Nm3/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3/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74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 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 (委托为代理单位)。
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及配套的附属设施、4台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及2台电动离心式空压机和配套的压缩空气后处理装置、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建设,承包范围除下述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阶段)、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信息系统(含安防和门禁)、调试、 96小时试运、专项验收、技术服务、设备厂家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工程达标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二、三期工程主厂房连接部位原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恢复。
实验室设备采购、厂前公共福利工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生产准备、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生产MIS应用系统、移动端业务系统升级、DMZ区建设系统、施工临建生活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详见第六章第一部分和招标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