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苗尾水电站档案数字化及整编服务二次公告
一、内容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苗尾水电站档案数字化及整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苗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苗尾乡境内的澜沧江河段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最下游一级电站,上接大华桥水电站,下邻功果桥水电站。电站距大理、昆明公路里程分别为207km、544km。澜沧江苗尾水电站档案数字化及整编服务主要内容有:(1)根据《公司档案数字化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苗尾水电站已整编入库的档案进行拆分、扫描、图像处理、刻录光盘、电子文件挂接、档案装订成册等。自带扫描仪等档案数字化设备。对建管局组卷完成的案卷资料进行二次整理,包括卷内排序、编页码,档案系统条目数据录入,扫描与图像处理、全文挂接、刻录光盘, 副本制作、装订、协助入库上架等工作。确保扫描图像和挂接的质量,档案及档案信息的保密及安全,已整理完成的档案需具备入库验收条件。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满足异质异地备份和查询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过后半年为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苗尾水电站档案数字化及整编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苗尾水电站档案数字化及整编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整理;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必须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且通过年检;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业绩,提供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且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编经验,主要人员取得《档案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结业证书》;
8.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诉讼情况发生;无违法、违纪、违约不良记录、失信记录;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处于该项目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在公司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3月04日09时00分到2019年03月09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