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邮亭圩镇俄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零陵区邮亭圩镇俄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财农指【2018】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经零发改许准字[2019]17号文件核准,
2.7质量标准:整个项目区工程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以上,部分工程要求达到优良 。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规模约金额108.53万元-144.60万元,具体见下表。
标段号 |
送审金额 |
评审金额 |
暂列金额 |
第一标段 |
136.47 |
134.41 |
2.062 |
第二标段 |
126.13 |
113.25 |
12.88 |
第三标段 |
137.16 |
122.92 |
14.24 |
第四标段 |
138.68 |
100.59 |
38.09 |
第五标段 |
140.43 |
127.21 |
13.22 |
第六标段 |
108.53 |
100.78 |
7.75 |
第七标段 |
144.60 |
14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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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含: 水利措施 农业措施 田间道路 林业措施。详见每个标段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响应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项目预算单价,工程决算评审造价以合同总价为限,同时不得超过预算评审总价加壹拾万元。确有设计错误的,应经设计合同、监理及农开办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
3.0本项目原则上不拨付工程进度款,但对施工进度特别快和质量标准较好的施工队可以考虑拨付一部分工程进度款。如有农民工因拖欠工资上访,所有责任由中标公司负责。待决算评审报告下文后,除质保金5%外一次性拨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 。
3.2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提供能体现本项目委托人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标注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5投标人拟派
3.6参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全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承担两个以上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中,如有一个标段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但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受聘于其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8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及现场施工负责人业绩从报名至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会核实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资料虚假等情况,报名后至开标前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开标后至中标公示期间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替补单位按序替补。
3.9投标人已在永州市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任何一个县区中一个标段后,其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户名 :永州市 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逸云路支行
保证金子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