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酃湖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小湾安置点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珠晖区酃湖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5]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2.4工期要求: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通知供货,须在45日历日内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即进行安装调试,须在 60 日历日内竣工。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保修要求:免保期 2年,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建设部建计 第167号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保修规则》及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保修。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制造商的资格条件
⑴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⑵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3.3代理商的资格要求
⑴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对制造商的要求;
⑵代理商具有省质量监督检验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⑶代理商应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 10 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