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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300000000619001055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焦炉地面除尘站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9-03-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90010551.招标条件“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焦炉地面除尘站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5300000000619001055

1.招标条件

“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焦炉地面除尘站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本项目的设计已完成,现招标人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委托云南,对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焦炉地面除尘站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焦炉地面除尘站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2.2项目概况: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现有三座 4.3m捣固侧装焦炉,共 3×55孔,年产全焦 105万吨。本次工程为新建焦侧地面除尘站。建设场地(属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且正常生产中)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3招标范围: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地面除尘站土建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除尘站及室内外附属设施(结构加固部分第二轨轨道梁加固、第三轨柱面牛腿加固及钢筋梁混凝土粘钢除外)。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项目工期进度要求自行填报最短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规范、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项目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5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其他专业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06日起至201903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登录云南网站(),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直接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503室报名参加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3281000分,

5.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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