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发光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20190305A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ZKX20190305A0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化学发光分析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化学发光分析仪: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3月13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学发光分析仪 该 项目已 具备 招标 条件,现对化学发光分析仪 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190305A004 2.2 招标项目
化学发光分析仪 。 2.3 数 量:1 套。 2.4 设备性能指标:1) 为满足试验器燃气成分测试需要,采用化学发光分析仪测试排气中氮氧化物(NO、NOx)成分。仪器置于19英寸机箱内,重量约15kg,工作介质为经冷却除水后的燃气,输出信号为模拟的电流或电压信号,数字信号为AK RS-232或TCP/IP或Modbus TCP/IP。 2 ) * 响应时间:由样气引入仪器进口至终点读数达90%时,响应时间不超过2s; 3 )*噪音:对各量程范围,小于各量程上限的±1%; 4 )*线性度:对各量程范围,不大于各量程上限的±2%。 2.5 交货 2.6 交货 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JB9001B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正式授权函,提供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3日17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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