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监狱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室外给排水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主要内容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消防、室外弱电、路灯等工程,工程造价4397053.86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邵阳监狱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室外给排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消防、室外弱电、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体要求: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3.4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及邵建发[2019]25号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