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敬老院康复护理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敬老院康复护理综合楼建设项目以由吴发改审发[2018]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新建占地18.1亩,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为地上4层、局部2层的建筑,高度15.24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使用年限50年。同时配置医用电梯、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供电设施、采暖通风设备、实施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等内容。
2.3有效工期:28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占地18.1亩,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为地上4层、局部2层的建筑,高度15.24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使用年限50年。同时配置医用电梯、消防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供电设施、采暖通风设备、实施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等内容;
二标段:吴忠市敬老院康复护理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3. 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4.2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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