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交警支队已建成路口机柜、箱变喷绘工程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已建成路口机柜、箱变喷绘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zzhn-2019-207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洛阳市交警支队已建成城市路口机柜、箱变喷绘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为已建成道路路口机柜、箱变喷刷彩绘,箱体喷绘面积为6.5m2,共计箱体个数400个,施工工艺为油漆打底,丙烯绘制。
2.4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2.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日历天)
2.6、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2.7、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一个包;预算控制金额:366080.00元。
3、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