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0kV配电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0kV配电工程(设计)(项目编号:TC189H95L),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比选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0kV配电工程(设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暂不划分分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70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
2.2 参选人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电力专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3 参选人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 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单项金额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选通知书/项目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签订日期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5 参选人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向比选人递交信誉承诺函。
2.6 参选人人员要求: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参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0日每日北京时间10:30至13:30;15:30至18:30。 4.2 比选文件获取 4.3 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6时0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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