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 受招标人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代建单位天鉴国际工程管理 的委托,对其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430.48平方米,工程造价概算为76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缺陷责任期结束(按建设部令80号文件执行)。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监理服务。包括土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土建及安装、给排水、电气工程、弱电信息化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绿化、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等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等方面协调管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 以上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伍仟元整
保证金账户及开户行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20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