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 2019年生产场所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 2019年生产场所安保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5456
1.3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远 现有500kV变电站2个,220kV变电站14个,110kV以下变电站110个,一级仓库3个,二级混合仓库10个,现将以上生产场所安保服务进行外委,要求保障辖区内的保卫值勤、安全监控管理,交通安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安全监控、巡查、门岗值勤,维持公共秩序等。具体服务站点及标准详见附件清单。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清远 2019年生产场所安保服务项目 | 1 | 清远 2019年生产场所安保服务项目 | 3340.8 | 3340.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清远 | 500 | 1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经营范围。 |
4 | 投标人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同类项目(物业管理或安保服务)业绩。 |
5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南方、广东、清远 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7 |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清远市外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在清远市设置相应的长期固定的经营网点并配置驻点人员,提供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核准证明资料,如因不符合条件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证明资料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