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新一代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0701-194050150027)
受广西北部湾银行的委托,就利用其自筹资金,对“广西北部湾银行新一代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批)”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下简称“采购”)。采购内容见下表。
1. 采购服务名称及内容:
子项目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
项目交付期 |
1 |
互联网开放平台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要求供应商从确定中标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2 |
统一认证平台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要求供应商从确定中标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3 |
密码服务平台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要求供应商从确定中标之日起,在5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4 |
统一调度平台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5 |
网络管理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要求投标人从确定中标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测试、投产准备,具备上线运行的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确保平稳上线的实施时间计划。(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6 |
支付路由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要求供应商从确定中标之日起,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功能的开发、测试、投产准备。后续需按照我行制定的新一代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完成项目所需的配套改造、测试、投产。(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
7 |
电子印章印控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8 |
人脸识别系统 |
1 |
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竞争性磋商采购。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子项目为单位进行报价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子项目为单位。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子项目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2: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3: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4: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题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5: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题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厂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厂商应取得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
(7) 购买了采购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6: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题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需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7: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2个(含)以上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 购买了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子项目8: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治理良好;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供应商须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4) 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5个(含)以上类似案例(以合同日期为准);
(6) 供应商应取得本次招标软件产品的相关技术专利证书、公-安部检验报告;
(7) 购买了采购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购买时间: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下述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子项目,售后不退。
(3)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4)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5.购买标书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现场领取;
(2)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电子发票或现场领取。
4.第一次统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
5.报价/谈判时间及 谈判地点为通用技术大厦,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最终报价截止时间:谈判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的时间。
7.谈判保证金:子项目1:人民币6万元;子项目2:人民币3万元;子项目3:人民币3万元;子项目4:人民币3万元;子项目5:人民币3万元;子项目6:人民币2万元;子项目7:人民币3万元;子项目8:人民币2万元。
8、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为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20会议室。
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参加报价/谈判。
9、采购代理机构:
地
邮 编:100055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