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数量
深圳市能源环保 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验室仪表和台柜采购 项目一: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实验室仪表和台柜采购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二: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实验室仪表和台柜采购
项目三: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实验台采购
备注:
1. 本次招标包括招标人上述3个项目。
2. 投标人应以3个项目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的技术及报价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
项目一:
项目名称:深圳市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
工程配置:一期工程建设2条40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15MW凝汽式汽轮机,安装1×15MW发电机组。本项目属于二期工程,建设2条75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1×50MW凝汽式汽轮机,安装1×53MW发电机组
项目二: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
项目三: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
项目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
建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境内的上坑塘
建设规模:年垃圾处理量166.5万吨;日垃圾处理量5000t/d;垃圾焚烧炉6×85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3×66MW汽轮发电机组。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在2016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仪器仪表销售额累计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仪器仪表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等上述评审内容)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市能源环保 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验室仪表和台柜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叁佰圆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 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9.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9.5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开标室
9.6电汇购买招标文件:
9.6.1获取招标文件:将“所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招标代理人报名(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了解,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室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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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