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
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19年深港/中外食品对比比较试验项目(招标编号:LD2019EP-SZC025)作出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1、本项目因公开招标失败,经采购方确认,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谈判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3、谈判
4、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原投标文件直接至招标机构指定地点参加项目谈判。
5、报价程序: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供应商投标文件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次报价。根据谈判结果,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填写《供应商最终报盘表》。
6、定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9 条规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项目供应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 通讯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