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负责提供职工一日三餐;负责职工食堂一楼、二楼营养菜品计划制定、菜品制作、面食制作、窗口售饭等工作。
为生产现场运行人员的班中5餐(包含夜班)的制作和送饭;负责生产现场大小修、临时抢修人员的加班餐的制作和送饭;
负责食堂的卫生清理、设备维护管理、仓库管理等所有服务工作,制作食材各项成本核算、物资保管。
招标范围:食堂一楼、二楼营养菜品计划制定、菜品制作、面食制作、窗口售饭、卫生清理、食材各项成本核算、物资保管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内营业范围中包括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均可。
2.2.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两项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的餐饮服务或劳务派遣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且至少包括合同或对应技术协议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等)
2.2.3 投标人应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的餐饮服务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3月16日9:00起至2019年3月2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
3.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