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委托管理招标-2019 年 4 月浙江绍兴江滨热电 施工服务项目-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 程招标 受浙江绍兴江滨热电 委托,就浙江国 际绍兴江滨热电 车辆委托管理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浙江绍兴江滨热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机组容量:904MW。
2.3 计划工期: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109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配合做好浙江绍兴江滨热电 车辆的日 常管理、维护保养以及车辆驾驶工作;包括大客车 4 辆、中巴车 1 辆、商务车 1 辆、小型轿车 5 辆;承担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护保养修理费、检车 检本费等车辆相关费用及所有人员费用。
车辆大修费(车辆大修理费包括 4S 店认定的属于车辆发动机系统、变速传 动系统的维修或更换且维修费用超过一万元)、保险费由招标方承担。招标方交 办的其他工作。
2.5 招标编号:CWEME-19DTJC-2J2043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资质年审合格。
3.2 投标人具有从事企业内车辆委托管理方面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 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近 5 年内不存在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解除的情况。
3.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中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服务,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 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 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集团公司 《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00 至 2019 年 4 月 1 日
下午 5:00。
1)招标文件发售、
2)购标结果以中国集团公司 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告知客服人 员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4 月 9 日上 午 10:00。
5.2送达
5.3
开标以中国集团公司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集团公司 (网
方式: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集团公司 系统的 投标操作及应用,电商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和投标文件上传支 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 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6.
招标采购
督察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
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
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
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
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
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
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
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
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
中国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
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
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
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
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
010-68777672,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
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
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
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9 年 04 月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
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