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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触点第三次合作公开招募项目(标段1至标段2)招募公告

   日期:2019-03-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联通沃音乐文化 互联网营销触点第三次合作公开招募项目(标段1至标段2)招募公告联通沃音乐文化 (以下简称沃音乐)为联通沃音乐文
联通沃音乐文化 互联网营销触点第三次合作公开招募项目(标段1至标段2)招募公告
联通沃音乐文化 (以下简称沃音乐)为联通沃音乐文化 互联网营销触点第三次合作公开招募项目(标段1至标段2)(招募代理编号:ZB-03-04A-2018-D-C18089C01)采购人,为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能提供“互联网营销触点”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纳入沃音乐营销触点合作方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后续本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在入围供应商及其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 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此次招募互联网营销触点能力,所需产品类型包括:网站类、APP应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媒体等。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按效果付费模式;标段2:按触点投放模式。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参与,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标段1、2通用要求:
2.1.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请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申请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1.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为2017年10月至今新注册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2.1.3资源合法性要求:具备自有或代理的稳定合法的互联网营销触点。触点类型包括网站类、APP应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媒体等中的至少一种。(单一触点申请者及自媒体需提供互联网营销触点所有权证明。媒体触点代理商需提供触点代理授权书或触点代理协议或触点合作协议等使用权限证明材料)。 
2.1.4业务合规要求:与沃音乐以往合作中无重大违规记录,无涉黄、违法等严重违规记录,须不在沃音乐黑名单中,由沃音乐出具黑名单查询结果说明。
2.1.5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1.6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2参与标段1的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下2点:
2.2.1公司业绩:近一年内营销合作累计结算金额≥50万元,需提供:1)合作合同:提供近一年通过所提供的触点资源开展营销推广的合作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属商业机密条款可遮挡,但其余内容需完整提供,需能体现具体合作内容)。2)结算发票:对应上述合同近一年内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可以证明近一年内结算金额≥50万元。
2.2.2推广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推广能力和客服服务能力,以及丰富的互联网触点营销经验,需提供一份方案,内容包含:1)触点资源介绍:自有还是代理,触点类型,能够提供触点资源介绍;2)提供按照效果付费的优秀合作案例,合作案例介绍包含计费模式、投放策略、项目预算等;3)客户服务方式:提供客服 2.3参与标段2的单位还须同时满足以下3点:
2.3.1触点资源:满足以下任意一项:1)WEB门户最近一个月月活用户不低于500万;2)APP应用最近一个月月活用户不低于100万;3)自媒体(微博等)粉丝量不低于100万;4)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月度浏览量不低于100万。需提供对应数据证明截图,具体数据来源要求如下:1)网站及app应用的月活用户数以艾瑞、艾媒任一发布的最近一个月数据为准;2)微博需提供认证截图及最新粉丝量截图;3)微信公众号浏览量参考第三方数据平台(talkingdata.com);4)小程序浏览量参考第三方数据平台(阿拉丁)。注:沃音乐对以上数据具有最终确认权。
2.3.2公司业绩:近一年内营销合作累计结算金额≥100万元,需提供:1)合作合同:提供近一年通过所提供的触点资源开展营销推广的合作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属商业机密条款可遮挡,但其余内容需完整提供,需能体现具体合作内容);2)结算发票:对应上述合同近一年内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可以证明近一年内结算金额≥100万元。
2.3.3平台对接能力:申请接入合作的互联网触点需与沃音乐触点营销平台进行数据对接,能够在沃音乐平台上提供触点管理、物料管理、营销投放、数据查询等相关服务。如为触点管理平台则需提供平台截图,并承诺进行技术对接,无提供不合格;如为非触点管理平台的单一触点资源或媒体,则需提供承诺进行技术对接。(承诺函格式见招募文件“第四章”,不提供承诺函则为不合格。)
3. 招募文件的获取
3.1招募文件获取: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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