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 红枫水力发电厂红林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JGZB19-0217(01-01) 日期:2019年03月20日 1.1 (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红枫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或经制造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红林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 1、资质:投标人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在水电厂改造过两个及以上相同设备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并提供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4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 红枫水力发电厂红林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20日09:00整到2019年03月28日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