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团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团队建设项目 洛采竞磋-2019-3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19-3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150万元。
四、工期(服务期):两年。
五、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专家团队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组建洛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专家技术团队。聘请熟悉国家环保和土地政策、投融资、法律法规、绩效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才,对先行区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指导。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的财务证明材料:①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 网下载。 十、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 网站( ),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支付标书费。(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 )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代理机构应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十三、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 、洛阳市 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 名 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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