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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布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防水层材料)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重新发布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防水层材料)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TW2019-005 1. 招标条

重新发布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防水层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9-0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347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以《关于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电〔2018〕1235号)批复了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防水层材料)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喀什地区。既有线线路全长988.992公里,其中库尔勒至阿克苏段K456+997~K982+595,正线长度525.598公里,主要工程项目为下行线提速换铺60kg/m重型轨道区间无缝线路;换轨引起的路基帮宽及边坡防护工程;路基病害;桥梁加固工程。阿克苏至喀什段K982+595~K1445+989,正线长463.394公里,主要工程项目为增开9处会让站,喀什站库尔勒端三处平改立。库尔勒至喀什新建GSM-R移动通信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3.02亿元,其中新疆自治区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约0.6亿元。其余资本金22.42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使用铁路自筹资金等。资金已落实。

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南疆铁路库尔勒至喀什段提速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防水层材料)包件划分如下:

01包:桥梁防水层材料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状态

01包

桥梁防水层材料

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δ=4.5

见技术规格书

458.76

库鲁克

中铁十五局

2019年4月

合格、车板交货

2

1356.48

库车西

中铁一局

3

2140.32

喀什

中铁一局

2019年4月-2019年12月

4

聚氨酯防水涂料

见技术规格书

28631.18

库鲁克

中铁十五局

2019年4月

5

37469.34

库车西

中铁一局

6

4592.37

喀什

中铁一局

2019年4月-2019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供货业绩(附采购合同协议书和相应的履约良好的用户证明)。

3.1.7其他要求:

(1)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有被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因不良行为认定并在通报处罚期内;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3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2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4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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