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州监狱改扩建窗帘设施及安装项目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5] 57号、衡发改投[2015] 100号和湘发改投资【2015】8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土地置换方式自筹 。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湖南省衡州监狱改扩建窗帘设施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
2、计划投资:约203万元;
3、招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
5、供货周期: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等。
6、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6日16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