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电厂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伊犁电厂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10159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是否接 |
物资 2019年2月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伊犁电厂 |
远程射雾器设备 |
否 |
否 |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及以上的不同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其中至少有2台机组已成功投运5年 ,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包含远程射雾器。③合同中火电机组容量要求为两台机组300MW级及以上。ABC |
500万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具体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
伊犁电厂施工现场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010年1月1日至今在本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