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山水泉城·尚城一期工程保温材料采购项目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南市章丘区山水泉城·尚城一期工程所需保温材料采购,项目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唐王山路以北,双山西街以西,福泰路以南,明堂街以东山水泉城·尚城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2、建设 3、招 标 范 围:材料的供应包装费、附属材料费、产品检测费、产品复试费、环境检测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税费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到工地卸货至指定位置)。 4、采购数量:为方便招标采购和供货保障,将本项目施工所需材料分为3个包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包件或者全部包件分别进行投标报价,每个包件分开单独密封递交。具体分包及招标数量如下表所示: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包件一 | 包件二 | 包件三 | 备注 |
1 | 岩棉保温板100mm厚 | 平方 | 31867 | 35233 | 56344 | |
2 | 岩棉保温板80mm厚 | 平方 | 450 | 490 | ||
3 | 粘结砂浆 | 吨 | 258.536 | 281.864 | 454.672 | |
4 | 抹面砂浆 | 吨 | 323.17 | 352.33 | 568.34 | |
5 | 界面剂 | 吨 | 38.779 | 42.279 | 68.2 | |
6 |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 平方 | 77560 | 84558 | 136401 | |
7 | 包件供应各楼号 | 19#、20#、21# | 4#、8#、14# | 5#、6#、9#、15#、2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或施工业绩。 1.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1.1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1.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业绩不少于3个。 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其它技术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