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乐陵50MW风电场电缆采购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能源乐陵风电场共规划安装2200kW风力发电机组18台,总容量为39.6MW。根据装机规模、风机布置,场内集电线路电压等级确定为35kV。
风力发电机额定输出电压为0.69kV,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通过箱变将电压升至35kV后经集电线路输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应供给各风电机箱变高压侧之间连接、箱变高压侧至架空线路以及地埋集电线路进 35 kV开关站用的35kV动力电缆、附件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 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投标人还应供给连接风力发电机组地面配电柜至箱变低压侧0.6/1kV-1×240mm2动力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
投标人还应供给连接风力发电机组地面控制柜至箱变低压侧控制电缆和计算机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
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只允许取上公差+1%。对于安装施工后长度在100米以上完好无损的电缆,投标方应按原价收回。
供货范围详见电力电缆清单。
工期要求:
暂定2019年6月15日,最终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3月25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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