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工程201900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1900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26日08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0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10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兴豫建设管理 受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工程20190043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2、交货(完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日(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对象:投标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 -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 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密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 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