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联通LSTP新建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9年天津联通LSTP新建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天津联通LSTP新建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19CUC-TJ-PT009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预算约28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2招标货物的
1.1.3主要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4交货
1.1.5保修期:终验后至少两年。
1.1.6到货期: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之内提供全部软硬件设备。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采购预算的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1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以来至今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应自2016年至今具有信令转接点(STP)产品供货经验,金额合计300万元(含)以上(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正常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9.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9.3投标人应标设备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9.4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5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6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7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