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西村十一社公园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村十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单位
二、工程名称:岭西村十一社公园改造工程
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规模:
招标部分投资额人民币约858487.65元,本项目为岭西村十一社公园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1、对岭西村十一经济社公园改造、牌坊翻新、新建小亭、草地硬底化、绿化改造、画车位、村口设人行道、石护栏等内容。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5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春节假期)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承包人必须执行。)
六、招标内容:招标部分投资额人民币约858487.65元,本项目为岭西村十一社公园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1、对岭西村十一经济社公园改造、牌坊翻新、新建小亭、草地硬底化、绿化改造、画车位、村口设人行道、石护栏等内容。2、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6、其他说明:1、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或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或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为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级同专业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或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中标候选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致】;网上投标报价清单。
6.2、上述资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复印件且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在核对后退回。
6.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时提供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给招标单位核对,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区招投标主管部门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 南海分中心栏目公布。招标人将组织重新招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3月26日~2019年4 月 19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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