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综合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综合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码头、堆场和辅建区。本项目招标内容: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提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综合咨询服务;编制应急预案;陆域环境检测。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六个月,通过自主验收,得到相关专家的认可;完成在环保主管部门的备案并登录全国或河北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综合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曹妃甸港口 煤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综合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甲级或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成功完成至少3个港口类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或备案,并完成至少3个港口类工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或环境监测项目,有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