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工程项目(西风景河段)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8】160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城风景河综合工程项目(西风景河段)。
(二)招 标 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
(五)工程规模:项目位于龙门县城区西风景河,自西风景河入西林河河口起至东西风景河交界处分流口止,桩号为河道起点至K1+271,全长1.301km。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洪排涝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截污工程及景观工程。(1)防洪排涝工程:河道总长度1.301km,重建水闸1座,新建护岸总长1481.6m,新建箱涵139.3m,新建人行步道及亲水步道1743m。(2)道路桥梁工程:主要为新建及重建桥梁共11座。(3)截污工程:主要为新建DN600污水管道786m,DN800污水管道1021m。(4)景观工程:绿化面积8549㎡。(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72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1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员3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3人,施工员4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1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 、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信息且拟派人员须为对应岗位的人员。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拟派人员已在平台录入信息。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要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为牵头单位。
备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汇款、网上报价、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
咨询
QQ:121130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