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邵阳市江馨裕泽园小区项目的10kv供电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SYDL2019-3-28#
1.招标条件
邵阳市江馨裕泽园小区项目的10kv供电工程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2013】5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
2.4 工期要求:分期实施一期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二期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邵阳市江馨裕泽园小区项目的10kv供电工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变压器、分接箱、电缆线、户表等强电工程和电力沟槽、电力套管、电力桥架、设备房等配套工程的设计(且负责施工图的审查通过)、施工。总的范围公变从10KV高压电源到户表(含户表),保安专变从10KV高压电源至末端双电源配电箱(含双电源配电箱),商业专变从10KV高压电源至商铺表箱(含表箱)及人防工程.(具体施工以施工图为准)。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③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3.4 设计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