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浦高级中学道路、室外给排水、围墙等工程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6]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与银行贷款。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招标范围:围墙、东大门、室外照明、室外给水、室外排水、人工湖雨水处理机房设备、校区道路等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为市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即至少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09月-2019年02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7 为保证本工程按时按质完工,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不少于500万元流动资金证明)且具有相应施工能力(至少提供沥青摊铺机2台、压路机3台等施工机械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上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4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