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龙招字[2019]-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用房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9】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最高投标限价为11475573.52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3.5.1、类似项目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2016年4月起至2019年4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5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3、根据国办发【201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 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 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如有疑问请
(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 22 日 9 时 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