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测控系统研制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63835部队委托,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TC190S1V3 三、 项目概况: (一) 采购清单: 包号 序号 名称 项目概述 数量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元) 备注 01 1 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 测控系统研制项目 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测控系统研制项目是航空模飞试验模型维修调试检测设备项目的内容之一,是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测控系统面向高速无人机编队、低速无人机编队、异型无人机编队的试验应用需求,构建移动地面站,实现无人机编队的“编队-单机-载荷-通信链-地面站”等操作控制与状态监视功能,进而验证编队自组网通信、编队队形设计、编队飞行控制、编队任务规划、编队作战应用等关键技术,为未来无人机编队作战提供技术与装备支持。 1项 9,100,000 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 质保期:从验收完成后的1年为保修期。 (三) 研制周期:合同签订日起13个月内应完成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测控系统研制项目研制的所有工作,并完成现场的安装及人员培训,最终交付委托方。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有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七) 具有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八) 具有研制航空器模型编队飞行测控系统的能力。 (九) 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 (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五、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下载,须加付下载服务费50元人民币。 六、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 发售时间:2019年3月29日起到2019年4月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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