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振兴路(渠南路-南四环) 等十五条路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YZB-2019-0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振兴路(渠南路-南四环) 等十五条路给水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ZXYZB-2019-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4月04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10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振兴路(渠南路-南四环)等十五条路给水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2.2资金来源:市财政。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项目估算价:约2500万元。 2.5招标规模:DN300-DN1000给水管道敷设、配套设施建设、并入市政给水管网及解决周边用户停水期间用水问题等。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 2.7工期要求: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合 格。 2.9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对其承建工程并入城市自来水管网配合施工及协调能力,并能够在停水期间协助解决周边用户用水问题。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等。 (3)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在2016年01月01日以来有类似给水管网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5)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近三年无类似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6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 一楼大厅CA锁办理处办理, 4.2 交易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在登录交易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和网上报名时,如遇问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03 月 29 日至2019 年 04 月 04 日17时00分,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0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地点及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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