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化培训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全文化培训中心项目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备[2017]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4 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2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文化培训中心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其中100日历天内提供详细的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完成施工图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1.设计周期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并通过审核。其中:
方案深化设计:自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配合完善方案深化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自收到方案设计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施工周期
完成施工图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其中:
1)现场施工、展品(设备)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具备试运行条件计划为90日历天;
2)试运行(含整改)时间计划为20日历天;
3)验收(含移交)时间计划为1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工程开工报审表)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项目保修及服务年限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以及行业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具体施工区域见《布展平面布局图》采用红色加粗线进行标记部分。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 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设计
3.4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4 月 2 日至2019年 5月 7日 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