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客服中心互联网渠道多媒体知识传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9年客服中心互联网渠道多媒体知识传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2023
1.3 客服中心自2017年11月起将客户关注的热点用电问题,制作成图文、视频化的多媒体知识,通过主流的热点互联网站进行传播,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前期,已上传的多媒体内容点击量均可达到数万条次以上,不仅达到了良好的供电服务知识传播成效,同时也推动了95598热线渠道的业务引流,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95598热线人工话务量较同期呈下降趋势。这样向互联网化的服务转型,也符合公司营销创新电子化、网络化要求,值得常态化推进。2019年,鉴于国家政策、公司制度、客户诉求热点将实时动态变化,需要对前期已制作的多媒体知识同步更新、扩充完善。同时,多媒体知识的传播方式也需从广泛传播向广东专区推广、点对点客户精准投放方式转变,从而达到更好的知识传播服务效果,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助推传统服务向互联网服务转型。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收取费用(元) |
1 | 2019年客服中心互联网渠道多媒体知识传播项目 | 166 | 1 | 1 | 2019年客服中心互联网渠道多媒体知识传播项目 | 166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 166 | 否 | 200 | 10000 |
本项目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客户诉求热点知识制作及精准推广。根据日常业务受理分析结果,应用网络爬虫技术,对互联网渠道客户关于供电服务热点的诉求进行挖掘,策划并制作成视频、图文等形式的多媒体知识,并精准推 项目实施周期内,共制作6条视频、4条图文,合计10条次。视频平均3分钟/条,图文平均6P/条。
2.供电服务重点业务知识制作及专区推广。选取供电服务的重点业务,策划并制作成视频、图文等形式的多媒体知识,为客户办理业务提供指南、对客户用电问题进行科普解答,项目实施周期内共制作16条次多媒体知识(其中:8条视频,8条图文推文;视频平均3分钟/条,图文平均6P/条。),单条在主流热点资讯类网站或APP的广东专区,如:腾讯新闻-广东专区,网易新闻-广东专区,凤凰新闻-广东专区等的累计推送触达量达200万人次以上。
3.智能在线客服快捷应答知识素材制作。以智能知识库内容为来源,将部分的高频问题知识,制作成单页图片进行推送,快捷告知客户咨询内容;将部分的热点业务操作指引,制作简单的动图推送,一目了然告知客户业务办理操作步骤。从而实现通过改变知识内容展现形式提升智能在线客服体验效果的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内共制作53条单页图片,293条动图。
4.深化项目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在项目实施结束前,提炼并形成两篇关于供电服务向互联网化转型以及应用网络爬虫技术精准挖掘客户诉求主动点对点服务的创新论文,并在期刊发表,提高项目成效的影响力,推动项目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复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经营范围包括有软件技术开发或营销宣传服务等内容。 |
3 | 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4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8 | 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具有互联网渠道服务相关的实施成功案例。 |
9 | 投标单位应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