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农村环境改造示范村项目第二标段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定(设)招字【2019】01号-2
定南县农村环境改造示范村项目第二标段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已经上级批准,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筹集,现对该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
(2)本次项目的
(3)项目建设 (5)资金来源: 县财政局筹集。 (6)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定南县农村环境改造示范村项目第二标段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本标段招标要求对定南县2个示范村(定南县历市镇中圳村、龙塘镇桥下村)采取“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的方式,完成每个村的设计(含村庄规划总图,并标注改造项目位置及农户名字),部分村庄村口村貌节点提升项目及每户农户需改造的“改路、改厕、改沟、改塘、改环境”项目和庭院施工设计(在村庄规划总图的基础上,每个项目需有现状图及设计图,设计图需标注施工尺寸、施工要求),原则上每村控制在400万元(含规划设计和房屋整修补助)以内改造费用(其中每个村设计费为改造费用的2%)进行施工设计,并出具设计概算,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等。 (7)标段划分:第二标段。 (8)工期要求:1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递交设计成果)。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任一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计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的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的证明。如果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开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
(5)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每个村拟派至少壹名专业技术人员(本工程项目组成员)施工期间随时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协调等服务工作,拟派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到招标人通知须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事务。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设计技术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 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四、有关事项说明 4.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 网站上( /web/)、赣州市 网( /)发布。
招投标监督
受理投诉
2019年4月4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