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保定联通局站点发电代维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0年度保定联通局站点发电代维项目、招标编号: ZJZB-2019-0237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19-2020年度保定联通局站点发电代维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次应急发电代维局站点预估2300个,后期会根据局站点机房实际运行需要,添减站点,但总体份额偏差不大,其中具备发电条件的铁塔公司反包站点2100个,自留站60个,自建站100个,第三方站40个。采购预算980万元(不含税,两年)。
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本项目预算执行完毕。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两家中标单位,份额及地域分配如下:
名次
份额
区域
可发电站点数
第1名
60%
安国
54
望都
34
博野
26
定州
145
蠡县
49
高阳
73
顺平
49
阜平
118
曲阳
50
唐县
66
市区
223
徐水
93
清苑
100
第2名
40%
涿州
123
白沟
24
高碑店
62
定兴
74
容城
50
安新
60
雄县
79
易县
87
涞水
66
涞源
72
满城
57
1.4 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服务类别
电流分档细项
单位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发电费
20A≥X
元/站址/年(不含税)
1881.95
20A<X≤40A
2226.8
40A<X
2283.8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潜在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下述有效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潜在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的;
2.6、发电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工证),且须出具企业对该人员缴纳的2018年全年社保证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的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5日,每日9 时00分至17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