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葫芦河东滨河路北延段堤防治理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葫芦河东滨河路北延段堤防治理工程已由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秦发改审〔2018〕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安县成纪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秦安县葫芦河东滨河路北延段堤防治理工程,治理葫芦河河段总长900m,共新建左岸堤防865m,新建沿堤建筑物巡堤踏步一处。防护区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以20年一遇洪水设防,堤防等级为4级。
2.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 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清单所列内容。
2.5计划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1月6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 3.5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获取的时间、地点 4.2.1 获取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 2019年4月15日 。 4.2.2 获取地点:甘肃长青 天水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9时0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