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农林水务和海洋渔业局的委托,对茂名滨海新区严格保护岸段标识设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FA9300471
二、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严格保护岸段标识设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8611.54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预算:¥218611.54元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由授权代表到现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4月11日起至2019年04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茂名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10时00分(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
十三、联系事项:





